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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射之原理(這個很枯燥,為了解釋波長與功能的關係)
光線屬電磁波,依波長之不同可分為紫外線A(波長320-400 nm)、紫外線B(290-320 nm)、可見光(400-720 nm)、近紅外線(720-1,400 nm)、中紅外線(1,500-5,600 nm)、遠紅外線(5,600-1,000,000 nm)。雷射是受激輻射後產生的高強度光線。
各雷射機器使用不同的介質(例如固態的紅寶石雷射、液態的染料雷射、氣態的二氧化碳雷射),可產生不同的特定波長的雷射光。
光線到達皮膚後,部分被反射、部分被吸收、部分被散射,其中只有被吸收的光才能產生組織效應,轉變成熱能造成組織的熱破壞。組織中不同的物質(標的物,通常為黑色素、血管中之氧合血紅素、細胞或組織中的水分)對不同波長的光有不同的吸收度。
當然標的物所能吸收的光線並不限於單一波長的光線,黑色素吸收範圍包括所有可見光(400-750 nm),吸收係數大致上與波長成反比,波長愈短,吸收愈好。相反地,水的吸收係數則是與波長約略成正比。血紅素則是在 418、542、577 nm 有三個吸收巔峰。
波長愈長的光線可到達皮膚的較深層。使用適當波長的雷射光可選擇性地將標的物破壞,鄰近之組織因不吸收此波長的光線而不遭到破壞。皮膚顏色較深者(例如亞洲人)黑色素數量較多,做雷射之後表皮黑色素易被破壞,適合波長較長的雷射光(可達較深層)
不同的狀況常需使用不同的雷射機器,目前仍未有一部機器能應用於所有的皮膚狀況。對組織來說,治療效果主要看是否有適當波長、能量的光線,而光線的來源並不重要;因此同一病灶可選擇不同的雷射機器(或脈衝光)來做治療。
實際應用
淺層淡斑 2940nm 對組織傷害小,相對無痕。
若用於厚疤痕,需多次。可不麻醉。
深層磨皮 10600nm 對組織破壞大、會留痕,但快速完成。必須麻醉。
其實還有一種外用凝膠叫MEDERMA(美德),根本不用去挨雷射。(這是題外話)
依題意而言
建議選擇:一萬二那家比較符合CP值。
才差二千,比較不痛、比較美、比較可靠。當然選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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