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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雙眼皮不滿意 女收錢既然還暗罵醫生
來自蘋果日報
這樣啊
確實太超過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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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1
一名王姓女子因為泡泡眼,多年前兩度找整形醫師車參聖做雙眼皮及眼部抽脂手術,事後覺得兩眼寬度不對稱還會刺痛,於是車醫師付了10萬元達成和解,但王女後來在PTT等網站貼文,分享「車參聖整形外科雙眼皮泡泡眼手術失敗心得」還以「垃圾車」為暱稱暗罵車醫師。車男提告要求王女履行和解契約,刪除這些貼文,高等法院今逆轉判車男勝訴。
判決指出,王女6年前找車參聖為她割雙眼皮及眼部抽脂,但她覺得手術後兩眼寬度不對稱,左眼眼瞼呈現些微鋸齒狀、眼球刺痛,因此4年前又找車醫師要求將雙眼皮變大、抽取眼脂肪,這次車醫師不收手術費,但王女手術後還是不滿意,覺得左眼看起來怪怪的,於是車醫師前年付了10萬元與王女和解,協議書約定王女放棄民、刑事權利,且雙方均不得對外發表損害他方權益的言論。
不料王女去年在PTT、臉書以「垃圾車與水母嘍嘍們」等暱稱,發表「車參聖來告我啦…愛告人、死愛錢又不負責任的沒醫德醫生」等文章,因此挨告要求她履行和解契約,把損害車男權益的網文刪除。
法院一審認為,王女基於個人確信之事實,向網友表達她個人感受及意見,判決她無須刪除網文。車男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既然雙方有和解契約,王就應該遵守,因此判她必須刪除網文。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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