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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抽脂 術後雙腿凹凸不平 醫判賠償
來自聯合新聞網
賠償也是剛好而已
不然誰希望雙腿變凹凸不平呢
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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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9
台北市阮姓女子3年前到醫美診所抽脂後,雙腿出現嚴重凹凸不平症狀,劉姓醫師竟聲稱是正常現象,阮女求助其他整形醫師補救才復原,憤而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劉姓醫師有貪圖速成及過度草率的疏失,今天判決他應賠償阮女70萬元,全案可上訴。
由泌尿科轉為醫美的劉姓醫師,目前在高雄市三民區經營醫美診所,2011年間未經報備到台北市復興南路1家醫美診所執業,6年前曾因涉及以人頭詐領健保費獲高雄地檢署緩起訴,去年11月間因積欠稅款、罰款及溢領健保費合計近2千萬元,遭高雄地院裁定管收3個月。
判決指出,阮姓女子2011年5月間到台北市復興南路1家醫美診所,由劉姓醫師對她進行雙手、雙腿抽脂手術,事後阮女發現雙腿有嚴重凹凸現象,劉姓醫師卻告訴她是正常現象,只要一段時間就能復原,但半年後未見好轉,劉姓醫師又改口復原需要1、2年。
阮女向其他專業醫師諮詢後,才得知劉姓醫師進行抽脂手術時,因貪圖速成及過度草率,才會造成雙腿嚴重凹凸不平的傷害,她憤而提起刑事告訴,並求償填補手術費用及精神賠賠償共70萬元,刑事官司部分,因逾6個月告訴期,經台北地檢署不起訴。
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審理時,劉姓醫師辯稱,阮女指控他業務過失傷害案,獲檢方不起訴,而目前行政執行署已對他發出禁奢令,實在無力賠償。
不過法官認為,檢方不起訴的原因是超過6個月告訴期,並不是認定劉姓醫師沒有過失,且雙方調解時,劉姓醫師也未否認阮女指控的事實,因此判決他應賠償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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