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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momo台賣音波拉皮 依法可開罰
來自蘋果日報
這樣啊
電視台也要避免這類問題再發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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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30
美容醫學診所近年如雨後春筍般設立,但亂象層出不窮,除削價競爭、廣告不實及醫療糾紛外,部分醫美診所利用電視購物違法販售音波拉皮療程,且電視購物台幾乎每天都有一檔約四十分鐘的販售節目,明顯違反《醫療法》規定。衛福部強調:「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依法可開罰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擬擴大處罰對象
《蘋果》上周連續側錄一個多星期的各購物台節目,發現《東森電視購物》及《momo電視購物》的美醫療程,都是穿插在購物節目中,幾乎每天都有一檔約四十分鐘的節目。
包括本月二十二日晚上十一時二十分《東森電視購物》販售的「伊莉莎白音波拉皮變臉專案」,時間約四十分鐘;二十六日上午十一時二十分《momo電視購物》則是販售「美麗傳說─韓式極線音波拉皮緊緻逆齡課程」,時間也約四十分鐘。內容幾是強調價錢優惠,還贈送相關醫美療程,並有王世均、倪雅倫、郁方等知名藝人推薦。
衛福部醫事司科長呂念慈表示,兩節目內容提到相關醫美療程及優惠折扣,已違反《醫療法》第八十四條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可依《醫療法》第一百○四條開罰,處以五萬至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鍰。
呂念慈說,電視購物台播放醫美療程的廣告,因利益龐大、開罰金額不高,因此業者罰不怕,還是會偷偷販售,因此衛福部將推動修法,將懲處對象由原局限的刊登者,擴大到購物頻道,並且加重罰款金額。
業者:下架商品
對此違法販售醫美療程一事,《東森電視購物》表示會先將商品下架,請廠商釐清法令疑慮。《momo電視購物》則回應,還在與相關廠商了解中。
醫療廣告禁止行為重點與罰則
●重點
.經濟部公司登記有案的演藝公司旗下藝人,均不得為醫療行為做廣告
.醫療院所不得刊播手術或治療前後比較影像
.針對療程不得有優惠、團購、預付、贈療程等意圖促銷行為
.除非能舉證,否則醫療院所不得宣稱特定療程、手術或服務為第一、首例、病例最多,及國內或全球第幾台儀器
.不得強調特定疾病可「完全根治」
●罰則
.罰款5萬∼25萬元
資料來源:衛福部醫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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