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格子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請順便告知診所是生活格子的忠實網友(水人幫餓勢力).希望終有1天能讓所有醫生禮遇.(如果沒有速回報.將註記之)line:94im台北背包客棧住宿| 國際台北青年旅館| backpackers| 通舖上下舖| taipeihostels| 短期租屋酒店公寓| 飯店旅館
查看: 1121|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收起左側

[肥胖減肥] 成大家醫科吳至行醫師- 成人肥胖治療概論(下)

[複製鏈接]

17

主題

19

帖子

19

積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積分
19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2-7-12 09:59:3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5. 肥胖病人的照護注意事項

      1. 尊重每位病友:絕大多數肥胖者本身並非願意保持這樣的體格,因此給予適當的正向鼓勵才是幫助他們走出陰霾的正確方式。對於肥胖者的稱呼應一律尊稱為先生或小姐,更不應以任何帶有’肥’字眼出現。國外的研究顯示病患最希望的討論字眼中以體重(weight)或過重(excess weight)最喜歡,但對於肥(fatness)、過肥(excess fatness)、肥胖(obesity)及龐大體型(large size)等字眼則最難接受。我個人則傾向於使用體重管理或控制來與病友討論,但如果是要刺激病友的減重動機時或可會使用前述討厭的字眼來激發病友的鬥志。
       2. 對於任何不適症狀不可一律以過重原因來解釋。如此容易忽略意想不到的病兆。同樣對於體重迅速又順利減輕的病友也不應只是認為減重成功的表現,有時卻是另一種疾病的開始。
       3. 對於減重病友疏於配合臨床指示的時候,以同理心給予適當的容忍與忽略。以免過度的強調與指責造成反效果。
      4. 體重的監測極為重要,一旦減重開始卻不需要刻意強調但需適時提醒與要求。對於病友的體重應視為個人最大的隱私,給予保密。
      5. 處方其他藥物量應審慎考慮病友的體重,尤其對於脂溶性的藥物更應注意調高劑量。但是以普拿疼而言則因以瘦肉組織吸收為主,所以應考慮非脂肪組織(fat free mass)的比例為依據而非體重。
      6. 診間及各項設備應考慮肥胖者的需要以免造成二次傷害。例如血壓計應使用大型的脈壓帶、體重計應能測量至200公斤為宜、座椅及床位均應適度加大與加強承受力、大件的檢查服、寬大的輔助採腳凳、室內溫度應儘量更舒適更涼爽、候診區應有適度與其他病患間的隔離等。
      7. 抽血設備應考慮使用頭皮針以利抽取、呼吸器與各項輔助器材也應考慮病友的體格。
      8. 廁所也應適度加大各項設備與設備間的空間距離,加裝扶手是一個必要的措施。
      9. 搬運肥胖病有時更應注意病友及自身的承受力與安全性,多找些人來協助是最好的方式。
     10. 尤有甚者可以考慮病患掛號與領藥的隱私。畢竟150公斤的體型走到哪裡都會有人給予異樣的眼光。
6. 減重成功的基本原則

7. 結語
      成人肥胖治療的原則亙古未變。從熱量不滅定律看來少吃多動似乎是一直有效的原則,但是這其中的方法卻蘊含許多智慧與臨床經驗的結合。截至目前為止並沒有絕對正確或絕對有效的方法,而這也是在肥胖治療上的挑戰與樂趣。然而基本上對於肥胖病友的需求應視為整體的考量與全人的照護。同時考慮個別差異性與長遠減重成效與維持的思考模式才能帶給肥胖並有真正有效的治療。然而對於所規劃的減重流程應有時時自我評估的準則。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IH)提供一套簡易的評估標準如下所列之五個題目。參加者有多少比例可順利完成整個療程?完成療程者平均可減多少公斤?多少百分比?減肥過程中是否產生什麼副作用?經過1,3,5年後,有多少比例可維持減肥成果?平均減一公斤需花多少錢?這些問題結果將是做為評估成效與改進減重方法的參考。研究顯示有85%減重患者會在五年內回覆減重前的體重,由此可見對於減重治療這個議題目前的醫學仍知道的太少,還有許多值得醫界重視與開發的層面。
(資料來源: 肥胖症治療核心課程)
[ 本帖最後由 clearmind 於 2012-7-12 10:05 編輯 ]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閉

熱門主題上一條 /10 下一條

有名分很多種:94愛醫學美容| 整形| 韓風| 大愛| 隆鼻價格比較| 平價雙眼皮| 優醫師請開版| 94im

聯繫我們|手機版|小黑屋|生活格子 | 整形 | 醫學美容

GMT+8, 2024-5-10 01:55 , Processed in 0.016366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