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格子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請順便告知診所是生活格子的忠實網友(水人幫餓勢力).希望終有1天能讓所有醫生禮遇.(如果沒有速回報.將註記之)line:94im台北背包客棧住宿| 國際台北青年旅館| backpackers| 通舖上下舖| taipeihostels| 短期租屋酒店公寓| 飯店旅館
查看: 2573|回復: 1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收起左側

[明星八卦誹聞] [社會] 夫外遇 小媽媽棄嬰跳樓被阻

[複製鏈接]

4504

主題

4165

帖子

4134

積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4134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08-3-2 14:12:3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屏東市十七歲王姓少女婚後,先生即另結新歡不常回家,連她懷孕也不關心,昨天她獨自在先生的姑丈家產下一女嬰,包在棉被中放在神桌下;女嬰十二小時後才被返家的親人發現,嚴重脫水有生命危險;王姓少女事發後還意圖跳樓輕生。
「我本來以為是垃圾拿出去丟,竟聽到『哇!哇!』哭聲」,王姓少女先生的姑丈傍晚回家,發現棉被中包著奄奄一息的女嬰,嚇了一大跳。追問少女怎麼不說一聲,也不照顧小孩,她回答:「是死是活,隨便她。」警方表示她涉及遺棄罪。
警方表示,王姓少女和徐姓男子一年多前網路認識結婚,婚後兩人都沒有職業,住在長治鄉的男方姑丈家;徐姓男子陸續透過網路結交女友,常常不回家。一個月前,可能受不了家人責難,他帶著王姓少女搬出另住。
少女昨天凌晨陣痛,因沒錢到醫院生產,跑回丈夫姑丈家,趁務農的親人一早外出,躲在神桌下生產。她告訴警方是自己剪斷臍帶,「這些在網路上都看得到」,生下女嬰用棉被包裹,放在神桌底下,她也沒離開,但完全不管女嬰。
姑丈傍晚回家,發現棉被中光溜溜剛出生的嬰兒,緊急報警處理。他詢問王姓少女,她才承認是她所生,還激動地說:「我沒錢養。」痛責先生外遇常不在家,自覺無力撫養小孩,不得已才這麼做。
王姓少女講完衝上三樓陽台,企圖跳樓自盡,警方及時趕到,先呼叫救護車將小孩送醫急救。一名員警在樓下大喊「孩子不能沒有媽媽」,另一名員警趁機爬上三樓,告訴她「你這樣跳下去我們接不住,你會嚴重受傷,不要跳,事情總可以解決」。
王女遲疑近一分鐘,終於跟員警走下樓,警方將她送醫救治,醫生檢查無大礙。

1398

主題

3356

帖子

7779

積分

論壇元老

Rank: 8Rank: 8

積分
7779
2#
發表於 2010-1-8 08:51:00 | 只看該作者

人妻PO文控訴!丈夫跟月子中心護理師外遇!

人妻PO文控訴!丈夫跟月子中心護理師外遇!
一名自稱痛苦無助的苦情媽咪到網路發問,指出自己花了20幾萬到台北市大直某坐月子中心進行產後護理。該中心的負責人兼護理師卻勾引丈夫。(圖�翻攝網頁)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人妻坐月子,老公竟然偷吃坐月子中心的護理師?一名自稱痛苦無助的苦情媽咪到網路發問,指出自己花了20幾萬到台北市大直某坐月子中心進行產後護理。該中心的負責人兼護理師卻勾引丈夫,她在求助無門之下才選擇在網路公布對方的姓氏與工作地點的名稱。這篇文章隨即被轉貼到BabyHome 寶貝家庭親子網等網站,而「老公跟月子中心負責人發生外遇」也意外在網路上爆紅。

警政署電信警察隊指出,如果該名網友公布對方工作地點名稱與其他詳細資料,根據刑法第310條《誹謗罪》明文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而誹謗罪依刑法第314條規定,為告訴乃論之罪,亦即有告訴權人(例遭誹謗的人)應於知悉犯人之時起,六個月內(刑事訴訟法第237條)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提出告訴(刑事訴訟法第242條)。

倘若該名網友所言屬實,其夫與該名負責人也已經觸犯刑法的《妨害婚姻及家庭罪》,根據刑法第 239 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此罪也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而本報今(7)日上午曾經試圖以電話聯絡當事人,該月子中心工作人員表示,之後該中心負責人會針對此事做出回應。

網友指控該月子中心全文如下:(隱私部份以X代替)

《我在大直XX月子中心坐月子 X姓負責人卻跟我老公外遇!》

我去年九月在台北大直XX月子中心生兒子坐月子時,XX月子中心的X姓負責人兼護理師卻勾引勾搭我老公,之後他們兩人背著我,趁我每次工作出國出差時偷情外遇了將近一年。

我忍了快一年 還請這位X姓負責人不要破壞我的家庭,她還是繼續與我老公私下約會偷情,忍了一年多是因為想到無辜的孩子 因為我兒子都一歲多了,但是我實在無法接受跟原諒這兩個沒道德感又可惡的背叛跟不倫戀,我無法原諒這位X姓負責人 更加無法繼續跟我老公這種人生活下去。

我去年九月到這家月子中心花了二十幾萬坐月子(費用還是我自己出)

XX月子中心的X姓負責人 她明知道這是我老公,還光明正大的搶我老公,對我承認(我對你老公有感覺)天理何在?我手上有他們一整年的通聯紀錄,還有X姓負責人跟我對話的錄音,還有我老公傳給我父母認錯的訊息。

但是我老公訊息上面還是死不承認出軌外遇,只承認他精神外遇,訊息寫著他跟X姓負責人只有精神出軌搞曖昧沒上床。而我之後又找X 姓護理師談,X姓負責人又改口供,還私下跟男方家母親串供X姓負責人只願意承認他們這一年來真的很常很常見面,還邊哭邊說她真的對我老公有感覺,彼此真的有過一段情。

但最後卻強調跟我老公只有(牽手)而已,請問各位大大,有誰相信這種屁話?? 牽手而已???我後來打去大直這家XX,XX月子中心,我請求他們月子中心的總負責人出面解決這件事情,他們的答覆竟然是,X姓護理師這件事是(私人個案),還說他已親自找過X姓護理師詢問這件事情,而X姓護理師她並不承認 還矢口否認沒這回事

所以最後XX月子中心總負責人的回應是,(很抱歉!X姓護理師都說沒有也不承認! 我們也無法幫上忙!)還強調護理師下班後,月子中心沒權力約束跟約管他們的私人行為;那我這個花了二十幾萬,又被搶老公的可憐產婦,就該自認活該倒楣嗎?我真的覺得他們欺人太甚 我真的好痛苦好無助!

我該怎麼提告月子中心跟X姓負責人? 還有我該如何才能訴請離婚跟拿到我兒子的監護權? 請各位大大幫幫我!拜託拜託大家救救我!謝謝你們!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閉

熱門主題上一條 /10 下一條

有名分很多種:94愛醫學美容| 整形| 韓風| 大愛| 隆鼻價格比較| 平價雙眼皮| 優醫師請開版| 94im

聯繫我們|手機版|小黑屋|生活格子 | 整形 | 醫學美容

GMT+8, 2024-6-3 23:17 , Processed in 0.018983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