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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以下不可隆乳 年後就將開罰
來自人間福報
也是啦
就按照規定走囉
未成年還是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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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7
不少人趁著寒假及春節「打理門面」。不過春節過後,醫師為未滿十八歲者隆乳或隆鼻,最高將面臨五十萬元罰鍰,嚴重甚至可撤銷醫師證書。
衛生福利部日昨已公告,醫師不得為未滿十八歲者執行的第三級美容手術,包含狐臭治療、疤痕重整、眼部整形、鼻部整形、植髮、抽脂、削骨、臉部削骨、顱顏重整、拉皮、胸部整形(縮乳及隆乳)等十一項。也就是說,十八歲以下未成年,不得從事非醫療的各種美容。
依據醫師法,若醫師違法為未成年人進行醫療美容,將可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得併處限制執業範圍、停業處分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或廢止其執業執照;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醫師證書。
這項政策也同時宣告,禁止未成年者接受非必要美容手術。政策仍處於預告期,但如各界沒異議,春節後就生效。
衛福部醫事司長李偉強表示,寒假有近一個月假期,可能會有未成年者接受非必要性美容手術,這項政策將不再處於宣導建議期;同時也必須在暑假整形旺季前落實。
李偉強重申,衛福部不是禁止美容醫學,而是未成年者還在發育,不僅侵入性手術有麻醉風險,還可能對身心有害。他提醒,未成年者除非身體嚴重損傷,例如發生車禍,需要顱顏重建,否則不建議接受美容醫學。
衛福部將美容醫學分三等級,第一、二級屬微整型,包含雷射、脈衝光、注射肉毒桿菌、玻尿酸等。李偉強表示,未滿二十歲者接受第一、二級手術,也必須監護人簽名同意,並現場陪同。
衛福部統計,全台每年約有八百名未滿二十歲者接受醫美手術;其中只有百分之五的人,是接受非侵入式治療。
台大醫院整形外科主治醫師楊永健表示,年紀太小,身體、器官與心靈都還在發育階段,確實不適合太早接受美容手術。目前臨床上未成年者接受美容,大多是去痘除疤等非侵入性療程。
[ 本帖最後由 到茶局老大 於 2014-2-1 22:5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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