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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女律師拉皮遭灼傷 法院判醫生賠16萬 [打印本頁]

作者: 到茶局老大    時間: 2014-12-16 21:22
標題: 女律師拉皮遭灼傷 法院判醫生賠16萬
女律師拉皮遭灼傷 法院判醫生賠16萬


來自蘋果日報
這樣啊
確實好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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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9
43歲女律師姜俐玲2010年7月到新北市板橋區正隆聯合診所,接受醫師郭元成(53歲)「Qray-FRX飛梭光電拉皮手術」,卻在進行痛覺耐受度重疊測試時,造成姜女右臉5公分×0.5公分的淺二度灼傷,姜女怒提告求償,刑事部分郭男被判拘役30天確定,民事部分新北地院今判賠16萬餘元;仍可上訴。
法官查出,郭元成對姜女做痛覺耐受度測試時,先從60焦耳的能量進行單發測試,再調升到120至130焦耳,但重疊測試卻直接從130焦耳開始,兩發間重疊1/4面積施打不到1分鐘,姜女右臉頰出現灼熱疼痛,郭男隨即停手且為她散熱冰敷,姜女離開診所直奔台大醫院急診,發現右臉已淺二度灼傷並出現水泡。
姜女共求償151萬餘元,新北地院認定郭男早知姜女4天前曾出現皮膚過敏症狀,手術時皮膚正處在發炎狀態,卻貿然施打較高劑量害姜女灼傷,今判他須賠姜女醫療、交通費用及精神慰撫金共16萬餘元。



作者: gogosnow    時間: 2014-12-22 21:07
賠是一定要的啊
不然這女的好慘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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