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格子
標題:
台灣承認變性人婚姻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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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到茶局老大
時間:
2013-8-16 21:00
標題:
台灣承認變性人婚姻合法性
台灣承認變性人婚姻合法性
來自華爾街日報
算是民主開放的進步
不過對於同性婚姻合法這塊
還有很多地方可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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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2
台灣的男同性戀、女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者群體本周取得了一項小勝利,政府承認了一對變性人伴侶的婚姻,但在同性婚姻合法化方面,台灣仍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Agence France-Presse/Getty Images
2003年以來,台灣每年都舉辦同性戀驕傲大遊行,參加者逐年遞增,2012年達到5萬人。
吳芷儀(Jiyi Ng)和吳伊婷(Abbygail Wu)出生時均為男性,去年7月兩人接受了變性手術,三個月後她們登記結婚。在登記結婚前,只有吳伊婷將身份証上的性別從男性改成了女性。
台灣的法律規定,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婚姻必須由一男一女構成。
盡管吳芷儀和吳伊婷去年成功登記結婚,但政府今年6月撤銷了她們的婚姻關系,因為他們發現吳芷儀在登記結婚後將性別改成了女性。
此事得到媒體高度關注,並且促使台灣進行了有關同性戀社區婚姻權利的公開討論。周三,在結束了一個漫長的公開聽証會和一個閉門會議後,台灣內政部同意恢復吳芷儀和吳伊婷的婚姻狀況,說其婚姻有效,因為這兩人在登記結婚時互為異性,這一點受到法律認可。
台灣內政部在聲明中說,該決定依據1994年的一項判決做出。台灣司法部當時說,在受法律認可的婚姻關系存續過程中,一方改變性別不影響其已婚身份,也不影響其與子女的關系。
聽到這個消息後,這對興高採烈的夫婦當著眾多支持者的面相互親吻,感謝政府承認其婚姻。
香港今年5月也有類似事情發生,一名接受手術從男子變為女子的人贏得了與其男伴侶結婚的權利。
不過,台灣同性戀權利組織提醒說,這件事並不預示著台灣準備隨時改寫婚姻法。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Taiwan Alliance to Promote Civil Partnership Rights)秘書長簡至潔說,對婚姻的保護和結婚的權利屬於基本人權,也就意味著這個決定是遲來的正義,但不具有任何突破性。
簡至潔說,這件事實際上表明,政府仍不願讓步,改變只有一男一女才能登記結婚的現有法規。
她說,唯一一個亮點是,公眾和政府似乎更願意討論這個問題,這也讓該聯盟有了希望,認為一項承認同性婚姻的法案屆時遇到的阻力可能較小。他們準備在9月份向“立法院”力薦該法案。
台灣以自由著稱,其首府台北去年被同性戀旅遊網站gaytravel.com評為亞洲10大同性戀友好旅遊目的地之一。2003年以來,台灣每年都舉辦同性戀驕傲大遊行,參加者逐年遞增,2012年達到5萬人。
簡至潔說,我們的願望是人們對同性戀社區的接受度能像其受關注度一樣高,希望這一天盡快到來。
作者:
gogosnow
時間:
2013-8-23 18:52
至少是個好的開始!! 台灣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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