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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錯誤彩妝品,貽害不只一天!=「螢光彩妝?」案例報告 [打印本頁]

作者: 極緻皮膚科    時間: 2012-9-5 20:34
標題: 錯誤彩妝品,貽害不只一天!=「螢光彩妝?」案例報告
今天跟各位報告一個簡單的案例——雖然簡單,也夠令人震驚的了。
某位酒糟朋友經過一段時間治療之後,狀況稍微穩定。上星期六(201291)「因為需要」所以塗抹某品牌的彩妝,立即覺得很癢,於是趕快卸掉;癢感仍舊略微存在一到二天(以上為該朋友口述)。
今天(201295)回診,我們檢查他的伍氏燈反應,看到很明顯的螢光表現(圖片在http://tw.myblog.yahoo.com/doctor-skin123/article?mid=12679
鑒於患者覺得自己還會癢,我們擔心螢光反應的傷害,立即安排了大敷面。以下是敷面後的伍氏燈照片,螢光反應的褪除不多(圖片在http://tw.myblog.yahoo.com/doctor-skin123/article?mid=12679
看了治療後的伍氏燈圖像,我想:「會不會本來就是這麼白?」於是調出上次的圖片紀錄:(圖片在http://tw.myblog.yahoo.com/doctor-skin123/article?mid=12679
OK,我們來檢討吧!

1.
即便「立即卸除」,這個螢光反應還是非常深重的沉著在皮膚上。我相信這是「滲入」,不是「附著」。這「」天來,他每天使用平衡(霜)與r-PGA(凝膠)悶臉。以天然乳液=++角質蛋白的概念來看,任何附著的粉狀物質都會被溶解,不可能殘留這麼多天。因此這些成分必然是滲入角質,類似「染色」
2.
各位相信也好,質疑也罷。我們對於大敷面的溶解、移除能力是很有經驗與信心的。結果大敷面之後還是非常螢光反應——這才是我們震驚的地方:竟然這麼強的染著能力。
3.
「螢光反應」是不是代表「必然恐怖」?目前醫界沒有確定的定論。但是基本態度都是相對負面的。也就是說:不希望皮膚上出現螢光物質。台灣的政府規定是:「不准出現遷移性螢光反應」。更詳細的說明在螢光劑的爭議=北京新京報採訪邀稿
這篇文章要表達什麼?

1.
我從來沒有見過「彩妝」會有這麼久的染著現象。之前見過的都是保養品,特別是美白或抗敏感保養品。「彩妝」這種粉狀物質,竟然可以染著這麼深、這麼久,實在令人驚懼
2.
……忘了要說些什麼,叮囑什麼;實在是太震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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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閱讀:
「乳液=++界面活性劑」的再一次解釋2011-03-17 21:45
螢光劑的爭議=北京新京報採訪邀稿2012-08-24 18:25:52
關於「保養品內含螢光反應」的正式回答 2012-02-18 16:51:36
市售面膜化妝品中之微生物及可遷移性螢光劑調查台灣藥物食品檢驗局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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