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根本是胡說八道,所有的化妝品原料都必須經過安全性試驗,因此無論結果如何? 都必須提出安全用量的報告,才能准許上市販賣,因此所有的化妝品原料都會有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材料安全性数据表),而且這些資料都是公開的,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很容易在GOOGLE搜尋得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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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藥品如諾美婷、Aspirin等,仍舊可能在上市數十年之後發現當時不知道的副作用。因此MSDS應該作為基礎(就像藥品要上市前,必須先經過動物、人體三期實驗)。對於化學成分的心理警戒,本來就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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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化妝品不是藥品,但是化妝品成分會滲入人體是事實(要不然,如何產生「作用」呢?);因此對於化妝品的擔憂,我覺得算是時代進步必須要做的事。
5047說:
沒錯~完全支持宋醫師的觀點,長期的監測是必須要做的.. 隔壁的豬說:
在此提供一些看法供各位先進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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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DS的刺激或致毒性最多僅是用白鼠進行測試,不代表人體試驗結果,也不代表該物質與其他成分混和後不會產生副作用,更不代表人們長期使用含有該物質的產品或進一步塗抹其他產品不會產生副作用。應該沒有哪一家供應商可以保證該物質絕對安全。人體是非常複雜的結構,以化學公司的角度來看,它僅能進行在「不超過開發成本」前提下的測試,因此無全面研究數據的MSDS供參考是理所當然的,更甭提絕對安全的保證。出事了,交給醫生就好,皮膚科生意好不是沒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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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的確不同於藥品和食品,但以各國目前的現行法規來看,對於各成分安全性的確無法做到全面把關的地步,主要還是由供應商提出相關數據或已知的科學文獻來做判斷,就算是美國FDA(宋醫師提及的諾美婷、Aspirin)或台灣政府驗證通過的GMP產品(塑化劑風暴)都會出問題,而廠商所提供的數據也非大規模及長期追蹤而得,風險性的確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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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若政府機關或學術單位要進行某項成分的危害性研究,其經費必然是從政府或企業而來,沒有壓力是不可能的,因此,就算這類研究成果能真的付諸實行,但能否公諸於世就是未定之天了,「寂靜的春天」一書中對化學公司的伎倆描寫地很詳盡,而企業贊助研究單位提供對產品有利的研究計畫也已經是公開的秘密,若以因無研究成果證實該物質有害就認定其安全性,這可能會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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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已經有太多經驗告訴我們,政府的法規永遠跟不上產品的更迭。原本宣稱無害的產品(做為冷媒的氟氯碳化物、殺蟲劑DDT、汽油/塗料/電子銲錫用的鉛鎘、洗衣粉的磷、化妝品中的塑化劑/重金屬、水壺的PC or BPA成分等),最後都有可能被大規模使用而傷害環境與人體。等到公眾利益大於財團利益時,政府才會正視問題。自由市場的機制(加上遊說團體大力運作)是不會讓這樣的政府去阻礙企業的發展。尤其是沒對人體及環境有明確傷害證據的前提下,法規僅供參考,但不會是消費者的保命符。美國FDA在防曬產品的規定已經有33年未曾修訂,新一代更安全的防曬成分也一直未能進入美國市場,背後的利益糾葛可見一斑。與其相信美國FDA的法令,個人寧願參考歐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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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醫師提到一點很重要:化妝品成分會滲入人體是事實(要不然,如何產生「作用」呢?)。各位先進認為,化學公司在測試該成分時會使用各種保養品或化妝品配方來反覆驗證其安全性嗎?如果沒有,成品或品牌商會做這樣的事嗎?應該也很少,有的話,也是使用細胞培養來佐證。廠商一邊宣稱效果(會滲入),一邊卻又提不出長期使用之安全性數據(會滲入多少?累積多少會干擾人體運作?),我想,無辜的消費者只是廠商的白老鼠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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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對化妝品的安全性缺乏完整監督的現象都有共識,這是一件好事。有人批評業界,即便是無理的謾罵,但只要提出具說服力的數據,以理性的論述來面對,相信絕對是業界和消費者之福。 5047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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