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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除刺青換來疤 醫師判免賠 事前請多三思 [打印本頁]

作者: gogosnow    時間: 2012-4-23 22:31
標題: 除刺青換來疤 醫師判免賠 事前請多三思
除刺青換來疤 醫師判免賠 事前請多三思

來自台視新聞
真的
無論是做啥事
都得先斟酌考量才好
對自己相對的也安全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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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3

想除去刺青,換來的卻是一圈疤痕,讓駐唱女歌手氣炸!這是女歌手林窈意,多年前在手臂上刺青,因為被嘲笑像酒店小姐,因此找整形醫師黃綺烽除刺青,不過雷射後卻讓手臂留下黑白斑點和疤痕,女歌手控訴整形醫師承諾「除到好」,結果卻是滿手疤,怒告醫師及診所求償四十一萬元

酷炫的刺青讓不少年輕人趨之若鶩,但想除掉可得再費一番工夫,台北一名駐唱歌手林窈意,19歲時在手臂上刺青,本來想耍酷,卻被駐唱領班笑像酒店小姐,日前他找上桃園「臻美診所」醫師黃綺烽除刺青,歷經十七次雷射,花了四萬,手臂上卻留下黑白斑點和難看的疤痕 高亢的歌聲,曾在澳門威尼斯人酒店演唱的林窈意,現在手臂的疤痕讓他自卑,只能穿衣服掩蓋,他指控醫師承諾能將刺青除到好,因此氣得控告診所,求償41萬元 法院審理時,認為女子無法舉證醫師保證除到好,且認定醫師對雷射效果,已盡告知義務,判決林女敗訴,只能說想刺青恐怕還得三思再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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